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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6.第286章 锁定目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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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哦?他真是这么说?”魏王放下了手中的笔,略一沉吟,方缓缓道,“他倒是忠心。”

    暗卫么,任务失败自尽本就寻常,能想到毁容这一层得却不多。魏王微不可查地颌首,问一旁的暗卫:“西边的事情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进展顺利。”

    魏王听了,颇为满意,便道:“常青若查出丽竟门的所在,你亲自去跟着,一旦他有背叛的可能……”就让他永远也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这个暗卫本就对血影统领的位置虎视眈眈,听见魏王此言,大喜过望:“属下定不辱命。”魏王已经给了他这个机会,哪怕常青没陷在里面,他也会让对方死无全尸,自己好坐上那张统领的位置。

    魏王的分化制衡之术,常青先前愚忠,又没有政治敏感,只觉得排在自己后头的“阿二、阿三”几人实在烦得很,明明都是替魏王办事的,却总要分个先后领头,为了争权夺利甚至耽误正经事情。若不是同为魏王效力,魏王又颇为看重他们,他早就将这几个本事远远不如他的同僚狠狠教训一顿了。如今想来,却只觉自己好笑——若没有魏王刻意纵容,凭血影的森严纪律,他们凭什么敢将觊觎之心表露出来?

    你既对我不仁,也莫要怪我对你不义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常青握紧了手中的匕首。

    “统领。”一个暗卫悄无声息地出现,回禀道,“永寿坊有处宅子不大对劲,兄弟们盯了一天,还望您去掌掌眼。”

    永寿坊虽不似长乐坊、长宁坊等坊区显贵,却也多是达官贵人的府邸,蜀王便有好几个庶子在此安家。那些四五品的文官,二三品的武将,在此置了房产的比比皆是。裴熙列出的名单中,七个重点勾画的武将倒有三个住在此处,这儿本就是血影重点排查的区域。故常青一听对方这么说,心中已信了几分,边走边问:“究竟是何处不对劲?”

    “正如您说的,守备太森严了些。”暗卫也有些兴奋,毕竟此事若是办不好,他们的下场实在难以预料,“几个兄弟才盯了没一会儿,就觉得有些不对,怕打草惊蛇,静静窝了一天,不敢多探,还得仰仗统领才是。”

    探子做久了的人都有种奇妙的直觉,哪处水深,哪处水浅,本能地就能感觉到。血影的暗卫也是潜伏的好手了,乔装改扮,翻墙爬树,熟练得很。乍一眼瞧见一个将军府的守备竟比王府还严密些,又有常青的叮嘱在,怎敢轻举妄动?

    永寿坊比长乐坊略有些人气,不是那等一处宅邸就占了一条街的做派。高官显宦的宅院顶多占着大半条街,街头巷尾便是三五进的院子,居住着官职略小点的官员。还有那些被分了出去,却又想仰仗宗族势力的族人。虽不如百姓所在的坊区一般嘈杂,却有一些门路宽的货郎走街串巷,兜售些胭脂水粉,针线绣品。更有些匠人、掌柜被请来,量尺寸,做衣裳,打首饰,倒也有几分热闹。

    也是巧了,目标府邸旁的一条街上,恰好有人办喜事——先前为了迎接圣人千秋,诸国使臣,一切红白喜事都要暂停。等到使臣回国,无论高门大户还是蓬门荜户都松了一口气,眼见小半年都过去了,岂能不急?喜事竟是扎堆地办。

    这些年又兴起了胡风,婚礼比起曾经的端庄稳重,盛大华丽,多了层热闹的意味,也导致了这三个月来,长安的礼乐声没断过。但凡遇上了宜嫁娶的好日子,长安没二三十户人家办婚事,才是稀奇。

    门第半高不高的人,办喜事最为头疼,为何?场面不能小,人手却不够!无奈之下,只得雇些粗使的人来卖卖苦力。

    常青一身短打,满头大汗,混在苦力群里,极为卖力地搬东西,卸货,不着痕迹地打量四周,留神瞧着对街的动静,以及四周的人,便明白暗卫们为何这样说。

    从巷口走出来的菜农,虽佝偻着身子,脚步却很稳当,不是垂垂老矣之人该有的模样;好奇瞧热闹的使女,脸上带着羞涩,眼神却异常锐利,没有半丝使女该有的卑微和温顺;甚至连带了几个家丁过来帮衬这家人的一个管事,观其神态、举止,也应是见过血的,右肩还曾受过重创,虽侥幸治好,到了阴雨天气还是会隐隐作痛。若非如此,也不会有一些不经意的小动作透露出细节,比如活动活动右手……

    得,探子这么多,怕真是这儿了。

    跟久了常青的暗卫得了他眼色,便有好些人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,其余人则老老实实地窝着,真与苦力们混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结束了一天繁重的工作,领了几个钱,常青也不吝惜,自掏腰包打了些好酒,寻了几个有劲道又较为昂贵的下酒菜,到他们在长安城中的据点之一。常青命人温了酒,让兄弟们休息休息,却莫要敞开怀喝,免得误事。他自己则与众人乐呵一阵,便寻了个借口出来,站在院子里发怔。

    “统领——”盯梢的人好容易赶上了城门关闭,趁着夜色回来了,连忙向他回禀,“那几个菜农,属下们已经查过了,多是感觉不大对,不敢惊动的。只有一个菜农,给好几家都送菜,瞧上去……并无甚问题。”

    常青听了,脸色一沉,问:“那个菜农多大了?家中有什么人?”

    “快年过半百了,家里有三个儿子。”至于女儿,哪怕有也嫁出去了,一时半会顾不得这些“外人”,暗卫便只观察了菜农和他的妻儿,“最大的儿子也有三十,在田间劳作,二儿子身上湿漉漉的,怕是在河里、塘里滚过。最小的儿子瞧上去二十出头,体格不如两个哥哥健壮,中气也没那么足,农活怕是干得少些。”

    常青略略算了算时间,便道:“再盯一天,确定他前头两个儿子都会出门后,想办法让他跌一跤,后天没办法进城。”

    暗卫会意,又问:“要不要……”给他们点钱,让自己这边的人顶了差事?

    “不,就让他的小儿子去送。”常青沉声道,“那么多菜农都可能有问题,独独留他一个,怕是等着咱们上钩的。”

    他之所以要这样做,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罢了,机会只有一次,错过了,可就没了!

    次日晚上,确定菜农三个儿子都会出去干活,最小的那个活计最轻后,暗卫便让菜农“不小心”摔了一跤。菜农无法,见大儿子二儿子都负担着家业,虽知三儿子太灵活也太油滑了些,仍是将这项职责委派给他。

    常青一路跟着菜农的小儿子,见对方哼着小曲,既有些期待,又有些悠闲地来到将军府的角门,才一敲开,门卫的眼神便有些不对了:“你是谁?老李呢?”

    “小子是阿耶的第三子。”李三满面堆笑,“阿耶昨儿不小心摔着了,便让小子来送一日。”

    门卫将信将疑:“哦,那你进来吧!”

    李三点头哈腰,推车木板车进去了,常青瞅准机会,趁着门卫左右环顾,关上大门的功夫,锁在阴影里,往对面的墙角一勾,如壁虎一般轻巧地“滑”了上去,又一个纵跃,灵敏如猿猴一般跳到此间的墙上,再无声无息地潜在高墙映下来的阴影里。

    这一连串动作如行云流水,干净利落得很,莫说门卫没察觉,哪怕有人蹲在树上,也瞧不见他是如何潜进去的,甚至不清楚这里多了个人。

    血影暗卫们见统领不见,面面相觑,犹如梦中。过了好久,才有一人说:“听说统领曾经是山林一霸,莫说虎豹不是他的对手,巨蟒也被他生生弄死过。”

    “这身手……”有人咽了口唾沫,只觉头皮发麻,“真要惹着他,不知怎么死的。”

    “听说他曾经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县太爷身上开了三十六个洞,却无一伤及了致命之处,这个县太爷竟是流血过多,才……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众人又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又有一人似是想起了什么,一边打颤一边说:“南宫家家财万贯,非但豢养了许多家丁,还带着好些狼犬。那狗约到人的腰际,站起来和人那么高,听说是西域寻来的凶猛品种,和狼都有得一拼,每顿都要吃掉很多肉,又忠心得很,不是饲养者递来的东西绝对不吃。统领怕这些畜生乱叫,坏了大事,刀刀致命不算,遇上个最凶悍的,险些咬住他的脖子,他竟将之活活撕开——”

    那副人间地狱般的场景,他一辈子都忘不掉。

    常青还不知下属们已将自己看成了鬼怪一般的存在,即便知道也不会特别在意——他本就天生神力,否则也不会不甘子承父业,做个普通屠户,反倒游手好闲,隔段时间就去山林里猎来虎熊,以证明自己的勇武。对待任务,他一向心无旁骛,冷酷得不像活人。就好比现在,他蜷缩在阴影中,没半丝声响,哪怕有谁往这里张望,也不会留意到他的存在。